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4-01-15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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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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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发布林果产业、造林绿化、资源管护、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党风廉政、党的建设、森林检疫、林技服务等工作信息825条;平凉林果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350余篇,公众号关注人数达2273人,单篇信息平均阅读次数达到450次,运营情况良好。受理12345热线1条,办理答复1条。一是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工作主题主线,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林果业中心工作,每周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围绕各自业务领域讲党课,持续开展“兴果富民·延链补链”党性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进户入园大调研、政策技术大宣讲、低劣果园大排查、销售渠道大对接和示范典型大培育等活动,以实际行动做新思想的实践者和解决者,并通过多种媒体进行公开。二是回应关切情况。健全完善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公众普遍关切的涉及林(果)草有关问题及时回应、有效引导。三是财政资金公开情况。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2023年我局及时公开财政决算、预算情况,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四是部门信息和林(果)草发布情况。2023年发布林果产业、造林绿化、资源管护、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党风廉政、党的建设、森林检疫、林技服务等工作信息825条,被市政府门户网站、《甘肃日报》《新甘肃客户端》《平凉日报》等采用报道127条。五是建议提案公开情况。2023年共办理建议提案6件,并及时在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网网“信息公开-建议提案”栏目进行了公示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统一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2023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局未制发和废止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责任,凡公开发布的信息,均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按规定发布信息,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效落实。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局新开设专栏专题3个,在政府信息公开页面设置无障碍标识,持续加强我局网站的维护管理工作,强化网站服务功能,及时更新维护,全面反映全市林草系统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流程,采用严格的审批手续,充分保障对外发布信息的准确性。高度重视市政务公开办向我局反馈的测评问题清单,对标对点,逐项整改,确保整改到位。积极参加政务公开相关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来衡量,与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局直单位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时效性不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式比较单一,缺乏创新;三是监督落实与责任追究有时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林业行业实际,大胆探索,不断创新,进一步扩充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手段,深化公开效果,大力加强对外服务窗口建设,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努力建设廉政、勤政、高效、创新、务实、人民满意的政府机关,促进全市林果业建设再上新台阶。一要健全主动发布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按照“谁制作、谁负责保密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对拟发布的信息,在公开前,要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保密审查,做到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相结合、保密审查程序与信息发布程序相同步。二要健全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制作或获取政府信息,要明确公开属性,对确定为不予公开的信息要注明理由。把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融入各项业务工作,在公文起草、制订会议和政务活动方案时要一并明确公开属性。三要健全政策解读机制。及时组织人员准确解读重要政策文件和重大举措出台背景、重要性和必要性,解读重要内容和主要措施。重大政策出台后,要结合落实情况,解读政策带来的变化和影响,让公众及时知晓、读懂、理解政策和举措的真正含义。四要健全舆情收集回应机制。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敏锐捕捉外界质疑,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人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疏导情绪,引导公众理解支持林果业工作。不断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力度,对重要舆情要形成监测报告。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对重大敏感事项,加强协调会商,经审定后及时发布。五要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充分发挥平凉林果网公开的主阵地作用,不断创新微信平台、政务短信等新型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和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面,切实提升政府信息服务群众的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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