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2025-01-15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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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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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持续推进平台建设,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基本要求,制定《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政策解读、建议提案、预算决算、人事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及时更新,对其他涉及林草重点领域需公开的内容通过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公开。2024年,我局门户网站发布转载时政新闻125条、林果要闻223条、部门信息123条、县区动态129条、机关党建32条,利用“平凉林果”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各类信息521条。

(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限内梳理提供,对不予公开或无法提供的依法做好答复说明,及时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2024年,市林业和草原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及时分解公开任务,明确公开时限,规范公开内容,切实做到积极主动公开。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加强局门户网站开设政策法规和政策解读专栏建设,及时发布转载林果草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权威解读。2024年度发布上级政策10条,上级政策解读信息11条,本级政策和解读5条,建议提案答复7条,预算决算信息26条,人事信息5条。

(四)完善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优化栏目设置,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目录,确保信息公开规范、高效。

(五)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按照“先审批、后发布”的原则,所有信息未经审批一律不准上网发布。指定专人负责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日常管理维护及信息发布工作,明确责任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实现网站公开信息常态长效精细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良好,但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改进的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方式方法不够丰富,缺乏创新;三是在网站管理、信息公开方面还不够精细,存在部分链接无法正常跳转和错敏词汇等情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紧密结合林业行业实际,勇于探索、持续创新,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的广度与深度,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增强公开效果。一是持续规范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对拟发布的信息,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在公开前,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做到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相结合、与信息发布相同步。二是持续加强政策解读。规范发布政策解读信息,不断丰富解读形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全面解读,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效。三是持续优化网站专栏。及时更新维护,做好错链、网页无法打开等情况的调整完善,排除隐患,堵住漏洞,推动政府网站健康平稳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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