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而成,由总体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扩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和政务公开工作标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增强,行业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实现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工作主题主线,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林果业中心工作,每周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围绕各自业务领域讲党课,持续开展“兴果富民·延链补链”党性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进户入园大调研、政策技术大宣讲、低劣果园大排查、销售渠道大对接和示范典型大培育等活动,以实际行动做新思想的实践者和解决者,并通过多种媒体进行公开。二是回应关切情况。健全完善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公众普遍关切的涉及林(果)草有关问题及时回应、有效引导。三是财政资金公开情况。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2022年我局及时公开财政决算、预算情况,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四是部门信息和林(果)草发布情况。2022年,通过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网、平凉林果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公告灾害预警信息7条;发布林果产业、造林绿化、资源管护、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党风廉政、党的建设、森林检疫、林技服务、防疫防控等工作信息555条。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协调成功举办全市2022年全民义务植树暨世界野生动植物和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活动、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暨全市国土绿化工作会议和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暨牛果产业链建设现场推进会议,在《人民日报》《中国绿色时报》《甘肃林业》《平凉日报》等报刊、杂志发布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大规模国土绿化、果产业建设、国有林场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资源管护等各类信息143条。五是建议提案公开情况。2022年共办理建议提案8件,并及时在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网网“信息公开-建议提案”栏目进行了公示公开。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0件,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统一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2022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开展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布清理结果,2022年我局未制发和废止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责任,凡公开发布的信息,均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按规定发布信息,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效落实。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积极响应数字政府建设要求,全面完成市局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6月新版网站上线运行,栏目优化更新、网办效率快捷、服务更加优质、运行安全顺畅,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有效对接,实现了网站集约化管理。持续加强我局网站的维护管理工作,强化网站服务功能,及时更新维护,全面反映全市林草系统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流程,采用严格的审批手续,充分保障对外发布信息的准确性。高度重视市政务公开办向我局反馈的测评问题清单,对标对点,逐项整改,确保整改到位。积极参加政务公开相关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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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用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来衡量,与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局直单位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时效性不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式比较单一,缺乏创新;三是监督落实与责任追究有时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大胆探索,不断创新,进一步扩充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手段,深化公开效果,大力加强对外服务窗口建设,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努力建设廉政、勤政、高效、创新、务实、人民满意的政府机关,促进全市林果业建设再上新台阶。一要健全主动发布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按照“谁制作、谁负责保密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对拟发布的信息,在公开前,要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保密审查,做到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相结合、保密审查程序与信息发布程序相同步。二要健全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制作或获取政府信息,要明确公开属性,对确定为不予公开的信息要注明理由。把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融入各项业务工作,在公文起草、制订会议和政务活动方案时要一并明确公开属性。三要健全政策解读机制。及时组织人员准确解读重要政策文件和重大举措出台背景、重要性和必要性,解读重要内容和主要措施。重大政策出台后,要结合落实情况,解读政策带来的变化和影响,让公众及时知晓、读懂、理解政策和举措的真正含义。四要健全舆情收集回应机制。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敏锐捕捉外界质疑,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人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疏导情绪,引导公众理解支持林果业工作。不断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力度,对重要舆情要形成监测报告。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对重大敏感事项,加强协调会商,经审定后及时发布。五要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充分发挥平凉林业和草原局网公开的主阵地作用,不断创新微信平台、政务短信等新型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和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面,切实提升政府信息服务群众的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