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时间:2026-01-09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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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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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发布《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接收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要求,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及监督保障等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基本要求,制定《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政策解读、建议提案、预算决算、人事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公开、及时更新,对其他涉及林草重点领域需公开的内容通过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公开。2025年,市林草局门户网站发布转载时政新闻316条、林果要闻165条、部门信息76条、县区动态113条、机关党建22条,利用“平凉林果”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各类信息957条。

(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限内梳理提供,对不予公开或无法提供的依法做好答复说明,及时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2025年,市林业和草原局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及时分解公开任务,明确公开时限,规范公开内容,切实做到积极主动公开。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及时发布转载林果草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权威解读。2025年度发布上级政策10条,上级政策解读信息7条,本级政策和解读4条,建议提案答复7条,预算决算信息16条,人事信息3条。2025年,本单位未制作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完善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依托数字政府建设,持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提升信息搜索便捷性与用户体验。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市林草局现有政务新媒体账号3个,分别为微信视频号“平凉林果”、微信公众号“平凉林果”、抖音号“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

(五)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按照“先审批、后发布”的原则,所有信息未经审批一律不准上网发布。指定专人负责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日常管理维护及信息发布工作,明确责任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实现网站公开信息常态化、精细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林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公开渠道,加大重要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但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改进的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方式方法不够丰富,缺乏创新;三是在网站管理、信息公开方面还不够精细,信息审核把关不严格。

下一步,市林草局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提质增效。一是紧盯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围绕全市林果草工作中心任务和重要节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高质量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探索运用图文、问答、案例分析等各种形式开展解读,推动政策内涵清晰准确、有效传递。三是持续优化网站专栏。完善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功能与专栏设置,定期排查并修复错链、无效页面,推动政府网站健康平稳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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