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集体统一经营林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解读说明

  • 时间:2023-11-30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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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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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草局会同交易中心拟定了规范性文件《甘肃省集体统一经营林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现就文件制定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建设方案的通知》中关于“加快推进水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售,以及林权、草原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产权、用能权等全部进入平台交易。”要求,结合全省林草工作实际,借签了江西、湖南省等先行试点省份林权交易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经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充分协商,起草了《甘肃省集体统一经营林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的意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的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甘肃省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

三、文件的制定程序说明

《管理办法》草案完成后,先后征求了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等16个厅局和14个市(州)、兰州新区林草主管部门,省白龙江、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等局直单位和局机关相关处室等单位的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52条,经认真研究讨论,采纳了31条。并通过了专家论证,进行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现在省林业和草原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一)《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总则、职责分工、集体林权流转交易审核批准、申请与交易、交易监管、附则,共六章三十九条。

(二)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规定了统一经营集体林权交易的交易范围、职责分工、交易活动申请中止终止、合同签订和交易管理等内容。

(三)文件确定的主要制度。

1.明确了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和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责。文件规范了集体林权进场流转交易的原则、交易条件、交易程序、申请材料、交易行为规范等内容,明确了林业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责分工。林草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监督管理以及受理调查和处理举报、投诉。交易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服务主要是各级交易中心。另外,交易管理办法主要针对是统一集体经营的林权,对转出方的职责进一步明晰,在审核批准阶段,提供相关资料完成内部审核,并完成资产价值评估。

2.明确了集体林权交易活动的范围。为了确保集体林权流转交易规范并便于交易,范围上对1000亩以上的应进入平台交易,其他集体林权可以自愿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这个主要是参考《江西省国有林权和集体统一经营林权交易管理办法》,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

3.建立集体林权流转交易的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集体林权流转交易的管理,按照面积分类把关审核,主要是考虑我省实际,暂行办法实施需要逐步完善,分类把关便于对集体统一经营林权管理,另外参考江西等有关省区管理办法。

4.明确了交易流程。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交易,流程主要有:交易申请、公告发布、报名申请、组织交易、交易中止和终止、合同签订、交割结算等。

5.交易监管。明确了集体林权流转市场主体监管和信用体系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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