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核查及落地上图数据复核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24-10-28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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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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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林还函〔2024553

各有关市(州)林业和草原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1号),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明确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有关问题处置意见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6号)及国家林草局《关于做好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落地上图数据复核工作的通知》(办工字〔202473 号)通知精神,全面掌握第二轮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情况,妥善处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有关问题,校核修正第二轮退耕还林落地上图矢量数据库复核结果,我局决定抽取部分县(区)开展甘肃省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核查及落地上图数据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和内容

一是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核查。在国家下达的全省第二轮退耕还林任务中,抽查4.6万亩,核查内容包括:工程成效情况、工程管理情况、提质增效实施情况。二是第二轮退耕还林落地上图数据复核。对全省第二轮退耕还林任务形成的矢量数据进行套合分析,结合成果巩固核查,抽取不少于1%面积进行核实,核查内容包括:数据库建设情况、退耕地块地类变化情况。

二、核查方式和时间

本次核查工作委托国家林草局西北院承担,根据抽中县(区)的退耕还林作业设计、矢量数据和县级自查结果,对需核查的年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及质量按规定比例进行抽查,外业核查将于92日开始,1020日前结束。

三、受检县区

本次核查抽取9个市(州)的12个县(区),分别为:武威市古浪县,兰州市榆中县,白银市会宁县,定西市岷县、漳县,平凉市崆峒区,庆阳市宁县、环县,天水市甘谷县,陇南市武都区、宕昌县,临夏州东乡县。

    四、工作要求

(一)省林草局派员对第二轮退耕还林落地上图数据复核及排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同步进行检查。

(二)各有关市(州)林草局要高度重视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核查及落地上图数据复核工作,主动衔接,密切配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三)各有关市(州)和受检县(区)要及时关注本地气象预警信息,及时有效对接,确保外业期间安全和核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弄虚作假和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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