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科

  • 时间:2021-07-26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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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提出自然保护地的新建、调整及晋升、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生态修复保护、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负责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预报。

  电  话:0933-598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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