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力推“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 时间:2023-01-17 09:22
  • 浏览次数:
  • 来源:庄浪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
  • 字体: [ ] [ ] [ ]
  • 分享:

庄浪县自实施林长制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健全组织体系,压实工作职责,创新工作举措,不断使全县林长制工作从“全面建制”逐步转向“全面见效”。

建全体系,织密责任“一张网”。按照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责任体系,建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林长的“双林长”工作机制和全域覆盖的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体系,林草资源管理责任主体由林草部门提升到党委政府。全县划分县级责任区18个、乡级责任区293个、村级责任区1184个,管护面积32.04万亩。设立三级林长961名,其中县级总林长2名、县级林长21名,乡级总林长39名、乡级林长280名,村级林长619名,聘用生态护林员2513名,实现了“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完善制度,厘清巡护“一张单”。不断创新完善制度体系,先后出台了县、乡两级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林长制会议、督查检查、部门协作、信息报送和公开、林长考核等配套制度12项,把林长制运行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建立完善高位推动工作机制,真正落实林长制由“冠名制”到“责任制”,把林长履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出台《林长巡林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非林地上林木保护和管理办法》等文件,建立总林长令发布和“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从而使得林长制度、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各级林长认真履行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主体责任,多次开展巡林检查,落实管护责任,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累计发布县级总林长令4期,下发工作提醒函、督办函10件,县级林长巡林调研共计90多次,乡级林长巡林调研共计1200多次,生态护林员巡林护林共计1.5万次,形成了全县三级林长齐履职的良好氛围。

多方宣传,凝聚参与“一条心”。精心组织谋划,积极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进校园、进村社、进家庭、进景区、进集市”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册近2万份;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小喇叭等方式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灭火、退耕还林和天保工程等林业法律法规及政策巡回宣传。累计推送各类公益短信、微信2.5万条、张贴警示标语1500条,在景区重要交通路段、入山口及重点绿化区悬挂防火宣传牌4个、设立县级林长公示牌1个、乡级林长公示牌21个、村级林长公示牌293个,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草资源发展和保护的浓厚氛围。

管绿护绿,扛牢安全“一面旗”。扎实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清零”工作。各级林长采取召开会议、深入现场督办、定期不定期调度、会议约谈等形式,随时掌握整改进度,积极衔接解决整改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持续开展“森林督查”“六个严禁”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森林违法案件。各级林长分片督查、护林员分段巡查,以“林长制”压实防控责任,积极开展林草有害生物综合防治、疫源疫病调查、林木种苗检疫、外来物种入侵监测等工作,完成检疫执法42次、苗木检疫1450万株,检疫木材及木制品40批次10余株,建立有害生物监测点37个,完成虫情病害测报5次,开展无公害防治8.31万亩,成灾率低于4.4‰,无公害防治率达到100%,切实巩固了全县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